不动产登记遗失公告(杨惠)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 时间:2021-03-02 |
因权利人原 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其声明遗失作废原 房屋所有权证书。经初步审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作废公告。如有异议者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为其补办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杨 惠
坐 落: 崆峒区南极巷南湘园小区2号楼3单元101室
证 书 号: 平房权证崆峒区字第2013001595号
公告编号: 平市不动产登公字[2021]032号
联系单位: 平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0933-8264611 0933-8264658
平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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