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号建议(议案)的答复

  • 时间:2022-06-27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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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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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广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解决土地出让后长期搁置未开工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五未”土地清理整治情况

城市更新行动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围绕“3659”发展思路,多措并举、压实责任,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五未”土地清理处置专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土地管控机制。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市上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副秘书长和市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工信、公安、财政、生态环境、住建、招商、税务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凉市“五未”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健全了工作推行机制,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五未”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充分履行“五未”土地处置主体责任,全面负责辖区和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处置工作,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及时成立“五未”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地一策”制定清理处置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调度,确保有力有序推进。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全力配合支持开展“五未”土地清理处置,市发改委负责产业项目的准入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制定项目管理相关政策;市公安局负责做好“五未”土地处置期间的维稳工作;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五未”土地项目认定标准和处置办法;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及时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市住建局负责收集城区政府投资的城市公共道路、公共绿地等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相关资料,及时申请供地;市招商局负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严把企业投资强度等用地控制指标。

二是明确清理处置任务。坚持“以用为先”的原则,按照“增减挂钩”和“增存挂钩”相关政策要求,积极采取“落实项目供应一批、完善手续办理一批、消除障碍动工一批、筹措资金拆迁一批、收回土地处置一批、撤销文件核减一批、加大投资建成一批”等“六个一”措施,全力推进“五未”土地清理处置。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相关要求,我局拟定了《平凉市“五未”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和《《平凉中心城区“五未”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并经局务会议讨论,已提交市政府印发实施。按照“一地一策”要求,结合项目土地审批文件、征地资料、供地资料等要件,逐一现场核实勘查,分类建立“一地一策”工作台账,依据闲置和低效用地情况,分类别提出处置方案,2022年12月底前,完成40%的处置工作,2023年年底累计完成处置总量的70%,2024年年底完成处置总量的100%。

三是严格政策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结果作为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用地计划指标配置的重要依据的部署要求,市上对于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处置任务的县(市、区),除省列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外,采取暂停受理建设用地报件或核减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等措施,督促各级加大处置工作力度。在“五未”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中严格实行“月报告”制度、层级签字审核把关制度,对清查不彻底、处置不到位,弄虚作假、搞变通、打折扣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推动工作高效落实。

(二)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化解情况

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因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成为群众信访和上访的热点。为有效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1年8月全省开展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全市各级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力化解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化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精心研究部署,强化政策指导。全省化解国有土地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推进会议之后,市委、市政府把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之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平凉市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平办字〔2021〕33号),在落实省上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新增了5个方面的具体政策规定和操作办法:一是明确了采取协议出让补办用地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标准;二是明确了综合用地分用途登记问题;三是明确了解决房屋、土地证载面积和实测面积不一致问题的政策;四是明确了解决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被征收人与原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所有权人不一致问题的政策;五是明确了解决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遗失的问题的政策。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市上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13个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化解国有土地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及工作机构,制定印发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了组织领导及部门责任,制定印发了《平凉市化解国有土地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领导包抓工作方案》,在全市上下基本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具体抓、促落实的工作局面,积极有效推动化解“登记难”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认真排查摸底,强化化解措施。从2021年8月初开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及要求,各县(市、区)开展了全域拉网式排查摸底,按照“县级填报,市级核实”的要求,建立了工作台账和工作联络机制。各县区积极采取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联络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摸清问题底数,对问题尚未化解的小区和住户,各级实行部门联动,按照“一小区、一方案、一领导、一专班、一时限”的要求,建立了问题项目清单,责任分解到部门,逐小区依据政策规定制定了详尽的化解方案,明确了包抓领导、包抓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办理时限。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住建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系统化解工作进行指导。

四是加大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职能,按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及时建立了信息联络机制,加大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部门及县区工作进展情况,组建了市级工作专班,多次组织住建、消防、税务、棚改中心等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统筹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先后印发会议纪要、工作简报、督办函件等40余份,各级组织开展政策培训23次,走访开发建设单位118家,发放传单1.3万份,督促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力化解“登记难”问题。

五是坚持分类施策,强化效能提升。各县区严格按照“先易后难、循环渐进、彻底化解”和“有问题必须解决”的原则,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对问题小区排出优先序,先行化解问题较易解决的住宅小区,然后集中力量化解问题复杂小区,分批次有序推进化解工作。市委书记周伟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市、区相关部门办理情况汇报,并认真接访列入“登记难”化解小区的群众,面对面座谈交流,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办理意见,提出工作要求,为全市加快推进“登记难”问题化解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六是坚持用心用情,强化优质服务。在化解“登记难”工作中,全市各级认真落实省委书记尹弘在我市调研走访平凉博雅诚“登记难”小区时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不能让群众为历史旧账买单”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了用心用情,优质服务。特别是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围绕加快办证进度和提升工作效率,发扬“白加黑”“5+2”的牺牲奉献精神,通过认真摸排调查、梳理归类问题、开展座谈交流、组织上门宣传、广泛张贴公告、提供登门入户办理等方式,真正达到了“即来即办、即办即结”,用心用情用力把群众的事情办实、办好,得到了化解问题小区群众的认可与赞誉。

二、存在的问题

(一)多种原因导致“五未”土地清理整治难度增加。一是增加土地实际供应方面。土地供应量主要由市场和客观需求决定,而非政府主导,即无论考核要求如何,地方政府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项目业主放弃投资,一些经营性用地在招拍挂过程中流拍、流挂,出现土地无效供应现象。二是清理撤回无效用地批准文件方面。该新举措虽意义深远,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受补偿等因素影响尚存在一定难度,具体操作办法有待细化和明确。三是完善规划体系方面。原先编制完成的城市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现在城市开发在功能定位、建设用地性质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短期内难以落地,为部分土地规划指标的合理设置带来困难,不利于项目用地供应。

(二)多种原因导致已化解小区总体登记率不高。一是税费核缴方面。已化解的农民安置小区个人契税征收困难,部分集资建房和政策性住房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增值税等相关费用,原建设单位存在经费困难;也有一些单位将费用分摊让购房户承担,增加了住户办证费用,群众对此意见较大。二是群众意愿方面。部分购房群众存有顾虑,担心办证后影响二次购房、学生入学、缴纳房地产税等,特别是拥有多套住房的群众担心办证缴费较高;也有一些住户因办证需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费用,要增加家庭经济负担,办证意愿不强。三是项目涉押方面。部分项目在建设初期进行了在建工程抵押,因公司资金困难,截至办证前仍未偿还债务撤押,致使购房群众不能办理转移登记。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五未”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将以此次“五未”用地清理处置为契机,结合省委巡视、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对标对表自查,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原因,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夯实工作基础,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切实从源头上防范“五未”土地问题反弹,切实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二)继续强化责任落实。积极督促各级各单位特别是总体登记率较低的县(市、区)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扛起化解“登记难”工作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一小区、一方案、一专班”包抓工作要求,继续细化工作措施,以群众最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商品房“登记难”问题为重点,统筹推动化解工作,确保老百姓利益不受损,住房财产权益有保障,以化解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按照《平凉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改革落实工作,巩固化解工作取得的成效,从制度层面规范房地产管理,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责、购房人配合的责任体系,真正从源头上杜绝“登记难”问题。

我们真诚地希望您对自然资源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您的监督和支持是自然资源事业长远发展的有力保障,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自然资源工作给予支持、监督和帮助,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实现全面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平凉而努力奋斗。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0933-8219995)

                                                                                                      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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