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凉市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时间:2014-12-05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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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效能风暴行动关于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部署,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和第九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甘政发〔2013〕38号),对涉及市、县(区)两级部分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对应清理审核。经市政府审定,决定公布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64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项(行政许可项目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2项);取消部分审批内容的行政审批项目4项;调整实施机关的行政审批项目43项(行政许可项目24项,非行政许可项目10项,调整部分内容行政审批项目9项)。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认真抓好衔接落实,确保调整项目及时到位;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允许再进行审批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审批,切实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附件:平凉市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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