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14-05-14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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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文件精神,狠抓政务信息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了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增强了国土资源工作透明度。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 201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各级报纸等载体、渠道积极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

1.全年在平凉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共发布各类信息264条,其中,新闻动态170条,法律法规4条,专项工作42条,土地招拍挂信息13条,在线咨询8条,其他信息27条。

2.全年共编发《平凉国土信息》30期,采用县区报送信息110条,向省厅报送信息42条,被采用25条。

3.全年共在《平凉日报》等公开媒体刊登新闻稿件共38余篇,刊登土地使用权交易公告共计15条。

4.全年组织开展了“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活动,制作宣传版面22幅,出动宣传车12辆(次),巡回各县开展宣传教育,并邀请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对活动开展重点报道,派发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宣传资料15万份。

5.畅通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倾听民声、民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用矿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的举报监督,全年通过专线受理举报10件,办结10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受理土地登记公开查询279人(次),均按程序依法办理,公开查询结果;当面受理群众政策法规咨询30件,接待上访人员97人(次),均给予满意答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件,办结10件,办结率达到100%。全年未有收到申请后不予公开的情况。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四、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主要做法

(一)健全组织机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一组有领导管工作,有科室抓工作,有人员做工作的落实体系。年初下达工作具体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年终与各科室落实具体工作情况挂钩,级级考考核落实。

(二)做好基础保障,全力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二是在每一个科室落实了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落实了局办公室为牵头科室,安排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三是保障至少两台专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脑,不断满足在互联网上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硬件设备条件。

(三)抓好平台建设,多渠道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了平凉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建设。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利用网络工作平台,最大限度地整合政务信息和公用事业服务信息资源。要求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及各县区局将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及国土信息化等法规政策、办事程序及办事结果集中在平凉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开发布。二、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及“829”测绘法宣传日等有利契机,加强国土资源相关知识宣传,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播放录音、送法下乡等各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活动。三是结合汛期巡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我市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为提高山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确保山区群众安全,结合汛期巡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全年共计发放了宣传资料、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4000余份,确保了全市无重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部署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方面的关系,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

(二)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编制并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专人办理、责任到位,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力度,促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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