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5-01-02 10:10
  • 浏览次数:
  • 来源: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 ] [ ] [ ]
  •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发布平凉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要求,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坚持守正创新,积极主动担当,修订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工作提升任务清单,先后编制(修订)发布了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清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容缺受理事项、监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等清单,大力推进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对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政策解读、建议提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预算决算、人事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及时更新。对其他涉及自然资源重点领域需公开的内容全部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开,努力打造便民利民信息获取渠道。2024年,我局门户网站发布转载国务院要闻112条、工作动态55条、行业热点72条、办事服务17条、公告公示343条、机关党建5条,利用“平凉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各类信息1073条,市本级发布信息60条,县区报送183条,其中涉及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信息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健全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办理,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及时回应民声民意,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获得感和满足感不断提升。2024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从申请人情况来看,自然人申请18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从处理结果来看,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2件,因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信息无法提供的1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平凉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及时分解公开任务,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内容,切实做到积极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加强局门户网站开设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专栏建设,及时发布转载自然资源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权威解读,对群众关注的规划编制、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项目许可、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政策进行全面宣传,真正让群众少跑腿、看得懂、用得上。2024年度发布上级政策12条,上级政策解读信息7条,本级政策和清单5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建议提案答复3条,不动产登记信息9条,预算决算信息9条,人事信息11条,对行政许可、不动产登记、空间规划、矿业权、征地、地灾应急预警等信息及时公告公示,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其他载体及时发布部门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及时对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优化更新,确保相关子栏目与局门户网站相关模块信息数据互通,完善优化相关专题专栏以及查询、滚动显示、留言互动等功能,及时补充各个专栏的内容,细化功能分类,方便公众以更加直观、明了的方式获取信息,大幅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把关审核,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填写审核登记表,做好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规范准确。指定专人对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按照“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所有信息未经审批一律不准上网发布。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采取阶段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检查抽查力度,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开形式和渠道较为单一、政策文件发布及政策解读数量较少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靠实责任,细化举措、加大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持续优化完善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编制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的梳理,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科学界定信息公开与保密属性,扩大公开范围,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升级改版,优化重组栏目结构,靠实专栏管理维护责任。不断强化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强化内容保障,及时发布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着力发挥政务服务窗口的作用,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公共服务。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细化分解制度建设责任,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电子政务、政务听证会、专家咨询、公开评议制度和政务公开社会监督、投诉举报、定期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及时上传栏目。并做好人事信息、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发布和更新,规范发布政务公开年报、财务年报和相关子栏目信息。四是持续加强政策解读。深入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规范发布政策解读栏目政策解读信息,不断丰富解读形式,运用媒体专访、座谈访谈等方式,扩大政策解读的受众面,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全面解读,提升政策解读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