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时更新的要求,编制《平凉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依照《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平凉市自然资源局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平凉市自然资源局领导的个人简历、工作职责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

(二)平凉市自然资源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三)自然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五)平凉市自然资源局科级干部人事任免情况。

(六)市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情况。

(七)征地信息。

(八)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

(九)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平凉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平凉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平凉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前往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平凉市崆峒区望台巷6号510室;邮编:744000;办公电话:8218155)查阅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市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申请获取。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平凉市崆峒区望台巷6号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744000

联系电话:0933-8218155  

传真号码:0933—8231326

电子邮箱:plzrzyxxgk@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平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平凉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并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平凉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zrzy.pingliang.gov.cn/zwxxgk/ysqgk/)进行在线申请,或者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4、收费

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三、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来电或来信的方式提出您对平凉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933—8218155

电子邮箱:plzrzyxxgk@163.com

通信地址:平凉市崆峒区望台巷6号平凉市自然资源局(收)

邮政编码:744000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同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对同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1、行政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3—8350158

传真号码:0938—0933—8298560

通信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鸿远大厦市区政务服务中心5层(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邮政编码:7440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平凉市司法局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141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440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730900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