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遗失公告(张宏生)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申请补发,本人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经初步审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并为其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权 利 人: 张宏生
坐 落: 崆峒区文化街80号新湖花园东(A)区3号楼1单元5层502室
证 书 号: 平房权证崆峒区字第2011014317号
公告编号: 平凉市不动产登公字[2024]173号
联系地址: 平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联系电话: 0933-8264611 0933-8264658
公告单位:平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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