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遗失作废公告(强小平)
因权利人原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遗失作废原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初步审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予以遗失作废公告。
权 利 人: 强小平
坐 落: 平凉市东台安置区506号
证 书 号: 崆国用(2002)第1148号
公告编号: 平凉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106号
联系地址: 平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联系电话: 0933-8264611 0933-8264658
公告单位:平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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