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遗失公告(初梅梅)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申请补发,本人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经初步审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 利 人: 初梅梅
坐 落: 崆峒区柳湖西路360号景程嘉园小区1号楼1层3号
证 书 号: 平房预崆峒区字第2015000216号
公告编号: 平凉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113号
联系地址: 平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联系电话: 0933-8264611 0933-8264658
公告单位:平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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