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张虎林)
编号:平不动产登发(2025)06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联系方式:0933-8264611、8264652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张虎林
不动产权利类型:继承
不动产坐落: 崆峒区红旗街133号平凉市实验小学2吐号楼住宅楼2单元303室
不动产权证号: 平房权证崆峒区字第2016005802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张彩琴
登记机构:平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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