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董燕红、柳润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复耕土地利用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建议”,紧扣我市乡村振兴的实际,并针对闲置宅基地盘活、复耕利用及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提出了宝贵思路,对我局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障和促进农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在工作实践中加以借鉴。现结合实际,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复耕土地利用工作
保护和利用好耕地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您提出的加快复耕利用闲置、荒芜耕地的建议,对我市推动相关工作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主要组织开展了三项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耕地现状调查摸底。我局已按照国家和省上部署,依托国土变更调查、卫星遥感影像监测等技术手段,结合自然资源动态巡查,持续开展耕地特别是疑似撂荒地的摸排工作,为分类施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复耕复种。针对撂荒土地问题,我局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大力引导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鼓励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托管服务等方式承接耕地,进行规模化复耕。对因灌溉设施老化、田间道路不通等基础设施薄弱导致的撂荒地,将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时优先考虑,着力改善生产条件,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对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撂荒地,将依据相关技术规程,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审慎推进生态修复或安全利用,确保土地可持续利用。同时我局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强化执法监管,确保复耕后的土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三是积极争取和落实政策支持。我局将配合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复耕复垦相关资金和项目支持,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复耕成效显著的地区,在相关用地指标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
二、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工作
有效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对于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村容村貌、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此,我局着力做好两项工作: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和用地保障。在编制和实施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时,将统筹考虑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的布局、利用方向和盘活路径。对于利用闲置宅基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等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用地和规划手续,做好服务保障。
二是规范盘活利用行为与权益保护。一方面加快宅基地确权登记,持续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收尾工作,明晰产权主体,为规范流转奠定产权基础。另一方面引导规范流转。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宅基地流转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流转程序,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确保流转收益主要由农民和集体获得。同时严守政策底线,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确保盘活利用工作健康有序,真正惠及农民和集体。
三、关于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并持续做好以下方面:
1.加强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文旅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会商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复耕土地和盘活闲置宅基地工作。
2.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力度,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保护耕地、盘活闲置资产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内生动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严格监督执法。运用“长牙齿”的硬措施,持续加强耕地保护执法监管,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和宅基地行为。同时,加强对盘活利用过程的监管,防范各类风险。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0933-8214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