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对平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华亭代表团景晓东代表:
平凉市第五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上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发展壮大煤化工产业的建议”,经学习研究,结合自然资源部和省上有关政策,现答复如下:
一、华亭化工园区认定情况
华亭工业园区作为“全省工业样板市”承接载体,于2002年6月批准成立,2006年4月,升级为省级工业园区,2011年12月,被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八个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之一。平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华亭化工园区建设认定工作,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相关部门积极对接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等省直主管部门,按照《甘肃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完成了一系列相关认定工作。在华亭市委、市政府积极借鉴省内已完成认定地区的成功经验,全力消除制约因素,通过不懈努力,2025年1月23日,省工信厅经公示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对华亭化工园区认定情况进行了公告,规划面积1.5564平方公里,其中东片区1.062平方公里,西片区0.4944平方公里。
二、关于化工园区扩区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
华亭化工园区扩区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外土地0.506平方公里,其中占用边缘基本农田约315亩。华亭化工园区扩区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外拟新增用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情形未列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范围作了明确规定:(1)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发布文件或批准规划中明确具体名称的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项目);(2)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类项目;(3)纳入国家级规划(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的机场、铁路、公路、水运、能源、水利项目;(4)省级公路网规划的省级高速公路项目;(5)按《关于梳理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688号)要求,列入需中央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清单的项目;(6)原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民生发展等项目。”目前,华亭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即将突破保护红线,耕地保护形势异常严峻,耕地后备资源紧缺,立地条件差、复垦为耕地难度大,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压力较大。按照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范围,建议华亭市政府积极争取将该项目纳入到国家级重大项目,按程序逐级呈报至国务院审批。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后,按程序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满足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1)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城镇布局调整的;(2)因灾害预防、抢险避灾、灾后恢复重建等防灾减灾确需调整城镇布局的;(3)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过程中确需统筹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4)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的建设用地,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确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5)已批准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需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的;(6)规划深化实施中因用地勘界、比例尺衔接等需要局部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经综合分析,华亭化工园区建设项目只能按照符合“省级重大项目建设”情形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
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华亭市政府与省发改委积极衔接,争取将华亭化工园区建设项目列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二是列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后,华亭市政府组织编制《华亭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平凉市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初审,经市政府审查同意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审查,经厅务会审议后,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核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