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 时间:2025-10-16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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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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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晓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倾斜保障华亭项目用地的建议”客观分析了华亭市当前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并就如何通过规划调整和政策支持予以保障提出了具体思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参考价值。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土空间规划指标调整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其中,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是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特别是耕地保护任务和城镇开发边界规模,是在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战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人口产业变化趋势等多重因素基础上,经科学测算和自上而下统筹下达的约束性指标,旨在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城镇集约高效发展。按照相关规定,建议由华亭市政府按照《甘肃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调整华亭市城镇开发边界。

二、关于2025年国土空间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您提出的借助2025年国土空间规划中期评估的窗口期,研究调整相关规划指标的建议,与我局的工作谋划方向是契合的。根据国家部署,2025年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已经安排部署并多次调度,但当前华亭市尚未开展此项工作。我局将积极督促华亭市自然资源局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系统评估,若评估结果确需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且华亭市的发展需求符合国家关于指标调整的情形和条件,我局将积极指导华亭市准备相关论证材料,并依程序向省自然资源厅乃至自然资源部汇报争取,力争在省级层面统筹平衡时,对华亭市予以倾斜考虑。

三、关于基本农田后备资源调查及调整耕地保护指标工作

您提到“已启动的基本农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动态平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旨在摸清可用于补充耕地的资源家底,为未来的建设占用耕地提供补充来源。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华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甘政函〔2024〕28号)文件要求,到2035年,华亭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4.9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78万亩,按照《县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耕地保有量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其中重要的两项考核指标,在2035年规划期末之前不允许调整。

面临新形势下“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少,后备资源紧缺的压力”,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4〕13号),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优先将盐碱地等未利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以及适宜恢复为优质耕地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统筹作为补充耕地来源。以2025年为例,省级核定华亭市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475亩,目前已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甘资发〔2024〕202号)要求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待农业农村部门质量评价后统一入库,入库后可解决部分项目的占补平衡指标需求。

综上,我局建议:一是按照最新的耕地保护政策,对于2020年至今因脱贫攻坚及产业结构调整导致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的情况进行摸底,对原优质耕地,结合农民意愿,明确“认定一批、恢复一批、置换一批”的数量、范围及处置时序,合理留足“过渡期”,编制过渡期恢复方案,逐年进行恢复,在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同时保证建设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需求;二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关于明确补充耕地项目实施范围的通知》(甘资字〔2025〕72号)有关要求,对省级下发给华亭市的图斑逐图斑核实,经县级自然资源、林草、水务部门确认后,编制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方案并予以实施,确保认定形成占补平衡指标保证县级重大项目的实施;三是遵从“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对项目用地选址进一步研究,引导项目建设单位少占用耕地,尤其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四是积极拓展补充耕地来源,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四、关于对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项目的用地保障政策

对于您提到的“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且不符合单独选址条件”的项目用地保障问题,这确实是当前用地管理中的难点。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城镇开发边界外原则上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对于确需在边界外建设的项目,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对边界外建设用地管理的特定要求,通常限于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符合规定的乡村旅游、农村公益设施、乡村产业(需符合点状用地等特定政策)等项目,且多数需按“单独选址”项目进行报批。

五、关于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并持续做好以下方面:

1.加强指导服务,精准项目谋划与选址。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期评估、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重大项目用地预审与报批等环节,主动对接华亭市,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在项目前期阶段,引导项目单位优先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选址。对于必须在边界外建设的项目,应深入论证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允许在边界外建设的类型和条件,尽可能向“单独选址”项目靠拢。

2.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并积极向上反映。深入研究并应用国家关于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的用地支持政策,如探索点状供地、灵活年期供地等模式,为符合条件的边界外项目寻找政策依据。同时将华亭市的实际发展需求和面临的用地困难,在符合政策导向的前提下,积极向省自然资源厅等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在省级层面获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3.推动政策落地,强化存量土地盘活。协助华亭市理解和运用好国家、省已出台的各项差别化用地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将保障用地的着力点更多放在存量建设用地挖潜上,通过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闲置土地盘活、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方式,内部挖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新项目腾出空间。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共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0933-821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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