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对市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 时间:2023-11-21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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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忠武、杨怀鹏代表:

平凉市第五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上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县城建设用地的建议”,经学习研究,结合自然资源部和省上有关政策,现答复如下:

一、“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要求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三区三线”划定是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性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要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底线思维、保护优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科学有序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先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

二、关于城镇开发边界

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以城镇开发建设现状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承载能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乡统筹、城镇发展阶段和发展潜力,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重要指示,框定总量,限定容量,倒逼城市进行功能调整、规模控制、结构优化和质量提升,倒逼城市走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路子,防止城镇“摊大饼”式的无序蔓延。同时,科学预留一定比例的留白区,为未来发展留有开发空间。

二、“三区三线”划定情况

按照国务院“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通知》,全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坚持“市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抓总、省市县上下联动、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负总责”的总体要求,全市范围内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全面统筹,首先划定需要保护的空间,以“双评价”和各县(市、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基数为基础,充分对接各县(市、区)上报的“十四五”期间及远景项目建设涉及的空间需求和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用地,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高质量完成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2022年11月,自然资源部同意启用甘肃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三区三线”划定过程中,按照2017年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庄浪县耕地保有量缺口16148.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缺口7193.3公顷,综合考虑庄浪县耕地和基本农田补划难度大的现实困难和科学预留城镇化发展空间的原则,在“三区三线”指标分解时,经汇报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统筹考虑。

四、关于建设用地规模管控

自然资源部多次强调,要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严格控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稳定农业空间,严禁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生态空间,严守城镇开发边界,锁定城镇空间。“三区三线”划定后,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管控方式和过去有所不同,不再是层层分解下达建设用地数量规模的方式,而是通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明确目标、指标体系和空间安排,近期实施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做好时序调控,用途管制规则强化规则管理方式,加强时序调控和规则管理,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注重战略留白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分级分类逐步深化落实具体用地规模和空间安排,将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予以落实。

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制定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和城镇开发边界内分阶段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管控要求,将进一步合理调控建设时序,避免“寅吃卯粮”,市自然资源局将积极关注政策出台,按照国家和省厅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城镇开发调整工作。同时,建议认真学习领会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管控方式,进一步提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质量,科学保障项目落地实施。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0933-82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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