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收购储备办理程序
事项名称:集体土地收购储备办理程序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
责任科室: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办理程序:
1、用地单位提交申请并相关资料
2、初审
3、签订委托征地协议书
4、开展土地收购调查,拟订补偿预案
5、送土地利用科审核后提请局务会研究
6、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7、发布公告和补偿方案
8、签订收购补偿协议
9、收购土地入库
办理时限:一般为30日之内,特殊情况可延长
所需材料:
1、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2、规划部门选址意见(复印件)
3、国土局勘测定界图(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红线(复印件)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5、《平凉市城市总体规划》
6、《平凉市土地收购储备暂行办法》
7、《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咨询电话:0933--8236001
单位地址:市政府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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